男、女双方于2009年1月生育男孩刘某明,同年12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,2016年生育女孩刘某彤,出生后两小孩一直随男方生活。女方是外省人,嫁到湖南十多年,由于男方及男方家人对女方关...查看详情 >>
男、女双方经人介绍相识,育有一儿一女,婚后常因琐事发生争吵,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。女方遂委托旷律师向法院起诉离婚,庭审中男方表示这些年打工的工资都给了女方,要求女方赔偿几十万元。女...查看详情 >>
男、女双方是在家人撮合下认识的,未婚先孕,因工作原因,双方基本都是分居生活。男方不善言辞,缺乏与女方沟通,对哺乳期的女方严重不关心,甚至不给哺乳期的女方足够的生活费用。女方因家庭矛...查看详情 >>
男方在找本律师咨询之前,双方已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,但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,工作人员发现女方有精神疾病病史,告知两人无法协议离婚,需要去法院诉讼离婚,男方这才找到本律师帮其...查看详情 >>
原、被告于1999年生育一男孩,次年领证结婚。两人婚后常常因为琐事吵架,有时还动手打架。最近几年,男方的工资都不经女方手,女方对男方的经济状况一无所知,婚姻关系虽已维持20余年,但...查看详情 >>
11年 (优于67.27%的律师)
22次 (优于94.8%的律师)
492次 (优于99.73%的律师)
38047分 (优于98.78%的律师)
一天内
1022篇 (优于99.89%的律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