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、女双方于2009年在工厂打工相识,2010年7月生育男孩龙某宇,2014年2月在新宁县民政局登记结婚,2023年元月购买商品房一套。双方因了解不够,仓促同居生子,婚后经常因家庭...查看详情 >>
男、女双方均系再婚,双方于2014年登记结婚,同年生育一女,小孩近期一直在女方娘家生活。女方认为男方没有责任心、上进心,导致双方无法共同生活,双方因夫妻感情不和已分居多年。女方于2...查看详情 >>
本案男女双方于2010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,于2015年7月生育小孩陈某豪,现小孩随女方生活。女方认为男方及其父母对双方的婚生小孩非常不好,因此对男方非常寒心,这也是女方要求和男方离...查看详情 >>
男、女双方于2018年10月在洞口县民政局登记结婚,婚后没有生育子女。女方是老师,有稳定工作,男方从事医疗行业,没有正式工作,女方一直希望男方考公务员,但男方对考公务员一点都不上心...查看详情 >>
男、女双方于2020年7月经人介绍相识,于2020年8月18日在邵阳县民政局登记结婚,于2021年6月12日生育儿子赵某某。双方婚后常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,女方于2021年8月向法院...查看详情 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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